乐山市金口河区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已经区委书记、区林长魏端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林长安沛然共同签发,现予发布执行。
关于加强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任务。全区各级林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完善责任网络,履行林长职责。按照林长制责任体系,完善“区、乡、村、监管员、护林员”网格,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着力打通乡(镇)、村(社区)和林业经营单位、护林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区、乡(镇)、村(社区)、国有林业单位的各级林长要充分履行林长职责,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区域要加密巡林频次。
二、强化隐患整治,严格火源管控。区、乡(镇)、村(社区)、国有林业单位的各级林长在巡林过程中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开展整治或督促责任乡(镇)、村开展整治和消除隐患。区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乡(镇)、电力部门对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通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确保林区输配电设施防范到位。各乡(镇)要落实重点人群的监管措施,多措并举清除林下(林缘)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在进山入林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哨卡,采取实名登记、扫防火码、通行管控等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山林。
三、夯实防火基础,科学处置火情。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生物隔离带、防火道路、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加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和扑火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专业扑火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充分发挥乡 (镇) 、村(社区) 、国有林业单位就近组织力量快速响应的优势,按照“以乡建队、以村布防、以林为家、带装巡护、有火灭火、无火防火”思路,推动乡(镇) 、村 (社区) 、国有林业单位建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坚持林权所有人自制防火宣传牌百分之百到位要求,增强防火主体责任意识。各级林长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常态化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启动各类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两微一端”、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类媒体媒介,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五到”“开学第一课”“防火宣传月”“3.30警示日”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火责任和意识。
五、加强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要加强统筹调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区林长制联络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认真做好责任区林长巡林的沟通联系、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协助林长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
六、落实落地督导机制。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通过现场办公、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